一、《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年鉴》2003年卷是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史志编纂委员会组织编纂的全面记录吉林油田分公司2002年主要发展情况、按年度连续出版的专业性年鉴,是一部具有权威性的大型资料性工具书。旨在全面、系统、翔实、准确地记述吉林油田分公司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所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及主要经验教训。其目的是记录史实、交流信息、指导发展,为各级领导和部门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二、本年鉴根据吉林油田分公司的企业特点,采用分类编辑法,由篇目、栏目、条目三个层次组成。篇目的划分体现了石油企业专业管理的特点;栏目基本保持不同专业的独立性;条目为本年鉴内容的基本载体,其标题用黑体字加[]表示。
三、2003卷年鉴内容有总述、大事纪要、机构与人物、油气勘探、油田开发生产、油气储运与销售、科学技术、企业改革与管理、合资合作与交流、党群工作、各单位概览和附录,共12篇。为使读者能更多地了解吉林油田分公司的有关信息,在部分篇目中增加了必要的内容,以满足读者的需求。
四、本年鉴的编纂工作是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史志编纂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的,稿件内容及相关资料由公司各专业部门和各单位提供,并经本部门或单位保密审查和负责人审定,公司史志办公室对稿件进行筛选、删节、补充、整理、核实和编纂,经公司史志编纂委员会审批后,交由方志出版社出版发行。
五、为行文简洁,所载的单位名称均按内部习惯称呼,直书其名。其中,“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用“中油集团公司”;“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吉林石油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用“中油股份公司”或“股份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用“中国石油吉林油田”或“油田公司”或“公司”;“吉林省”用“省”;“松原市”用“市”。
六、按照年鉴编纂工作的有关规范,公司史志办公室的编纂工作主要是依据《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年鉴》编写大纲和撰稿规则,统一全书体例,规范专业名词术语,删除重复内容,补充资料,理顺语言文字,力求做到文字顺畅、资料翔实、叙述简洁、数据准确。但由于水平有限,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提出宝贵意见,不断提升本年鉴的利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