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玉溪年鉴》2016卷主要反映玉溪市2015年各方面的情况。全书分为特载、专文、大事记、玉溪综述、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军事、法制、民族·宗教、经济管理、园区经济、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烟草、交通·邮电、城建·环保、贸易、财政·税务、金融·保险、旅游、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新闻·广播电视、卫生、体育、社会、县(区)概况、人物、附录33个部类,各部类下设分目,分目下设条目记述具体事物。
二、本年鉴在反映数量变化时,一般与2014年年末数相比,文中出现“上年”字样,均指2014年,不一一注明。统计数字如部门间有出入或使用了预计数的,一律以统计部门提供的为准。
三、在条目中,部分单位、事件等名称,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以后用简称,在文中不一一注明。
四、年鉴所采用的稿件由市直各有关单位及各县(区)确定专人撰写,并经各单位、各县(区)领导审核,资料翔实准确,内容丰富,信息性强,是各级领导、各机关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制订政策和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是外界认识玉溪的重要窗口。
五、本期年鉴的编辑出版,得到各级领导、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我编辑部特表示衷心感谢!由于时间较紧,篇幅较大,编辑水平有限,不妥之处,敬请读者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