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永州年鉴》是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主办,永州市委党史研究室(永州市地方志编纂室)组织编纂的年度资料性文献,2002年创刊,每年出版一卷,本卷为第21卷。
二、《永州年鉴(2022)》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记述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永州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基本面貌和发展情况,为执政提供借鉴,为社会各界了解永州,为历史留存资料。
三、《永州年鉴(2022)》采用分类编辑法,主体内容分为类目、分目、条目三个结构层次,少数分目增设次分目层次。条目为表现内容的基本形式,条目标题用色彩加“[]”表示。全书主体内容设特载、专记、大事记、永州概貌、中国共产党永州市委员会、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永州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永州市委员会、中共永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州市监察委员会、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法治、军事、经济管理、农业、工业、工业园区、商贸服务业、交通·通信业、金融、旅游、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社会生活、应急管理、人物·荣誉、县市区(管理区)、附录32个类目,分目245个,条目1426个。收录彩页图照34幅,随文图照215幅、表格50个。
四、《永州年鉴(2022)》除通用简称和缩略语外,首次出现的其他简称等,一般在第一次出现时括注。文中“中心城区”指冷水滩城区、零陵城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部分内容适当突破年度时限,以保持资料完整性。
五、《永州年鉴(2022)》的稿件和图片由各单位撰稿人提供,供稿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室)精编精选,统计资料由统计部门提供,气象、水文资料分别由气象、水文部门提供,部分地方性、部门性数据由于统计口径不同等原因,与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有不一致时,请读者在查阅和引用时注意。
六、《永州年鉴(2022)》所录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和中央、省驻永州市各单位以及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领导干部名单,原则上以2021年12月31日在职者为准。
七、《永州年鉴(2022)》为方便读者查阅,配备双重检索系统:书前刊有中英文目录,书后配有主题分析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