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吉年鉴》是由中共延吉市委、延吉市人民政府主办,延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纂的地方综合年鉴,每年出版一册。
二、《延吉年鉴(202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2020年延吉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突出反映延吉市深化改革、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等方面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
三、《延吉年鉴(2021)》为总第二十卷。记述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专文、概貌等部分内容和数据例外。
四、《延吉年鉴(2021)》结构分为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设有专文、大事记、延吉概貌、中国共产党延吉市委员会、延吉市人民代表大会、延吉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延吉市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延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群众团体、军事、法治、经济调节与监管、工业、农业、商务、开发区·对外经济贸易、金融业、交通·邮政、信息业、生态环境、旅游业、住房与城乡建设、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社会·民生、乡镇·街道、人物、文献、附录31个类目,193个分目、1037个条目,随文图表22个,使用图片172幅。
五、《延吉年鉴(2021)》所用资料由市直各部、委、室、办、局、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及省、州直驻延单位提供,并经主管领导审定。所用数据以市统计局每年编印的《统计年鉴》为准,统计局缺项的数字,以部门单位提供的数字为依据。因供稿单位统计口径不同,个别数据与统计资料的数据不尽一致,使用时注意出处。
六、《延吉年鉴(2021)》配备双重检索系统,书前刊有目录,书后附有索引。索引分为文字索引和图表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