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深圳房地产年鉴》(以下称本书)是一部资料性工具书,主要反映2021年度深圳市以商品房为主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变化及其相关环境、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情况,部分追列出历年数据。
二、本书的综合性资料,来自深圳市统计局;专业性资料,来自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重点工程办公室、深圳市房屋租赁办公室、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等房地产业主管与相关部门。缘于资料出处的不同和统计口径的差异,编者虽做过一些技术处理,但仍不尽完善。
三、本书主要通过表式或图示以披露各类相关数据,供读者分析使用;部分属文字性的,也以描述事实为主,基本不含价值判断。
四、本书所称的“全市”为九区(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盐田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一新区(大鹏新区)及一个特别合作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之总体范围。
五、本书的度量单位采用国际统一标准。其中,涉及长度、面积或体积时,以米、千米、平方米、公顷、立方米表示,或用对应符号表示,如米为m、千米为km、平方米为m2、公顷为hm2、立方米为m3等。
六、本书内容中的货币单位,除特别注明为港元(HKD)、美元(USD)外,均为人民币“元”“万元”或“亿元”。
七、本书内容中的附表、附图均以章号冠前,表序随后。表内,凡有“—”符号者,为不应发生数或应发生但数据为零;空格者,为应发生而未采集到数据。
八、本书内容中数量的增减多以“±%”表示。如负增长23.4%,写作“-23.4%”,但正增长43.5%,则写作“43.5%”,而不作“+43.5%”。
九、本书内容中的发生之序数多以“~”省略之。如1、3、4、5、6写作“1、3~6”,A、C、D、E、F写作“A、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