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堰年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存真求实,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上一年度十堰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的新情况、新进展、新变化,旨在为各级领导机关提供决策依据,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提供信息资料,为宣传、研究十堰服务,为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作贡献。
二、《十堰年鉴》每年出版一卷。本卷为总第27卷,文字资料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增强资料的时效性、新闻性、完整性,部分资料时限适当上溯或下延。
三、本卷设有35个栏目,依次为:特载、专辑、大事记、市情概览、中国共产党十堰市委员会、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十堰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十堰市委员会、十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法治、军事、经济管理与监督、农业·农村、工业、东风公司十堰基地、城乡建设与管理、商贸流通、对外贸易、金融、交通·邮政、信息业、区域协调发展、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建设、社会民生、人物、市辖县市区、统计资料、附录。
四、本卷年鉴在保持原有框架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充实。本卷增设“对外贸易”类目,突出十堰市经济建设的外向度;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并入“社会民生”,丰富社会民生内容;在“统计资料”类目中增加“襄十随神城市群主要经济指标”分目;“附录”中收录“十堰党建大事记(1921-2021)”“十堰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十堰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以增强实用性、资料性。
五、内文除“民主党派”栏目外,未注明党派的市委均为“中共十堰市委”,“党员”均为“中共党员”,“党建工作”均为“中国共产党建设工作”,机关单位名称采用规范简称。为方便文字记述,文中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来体现记述范围,以“年内”指代2021年、“上年”指代2020年,“年末”指代2021年末。一般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数字一般数点保留两位小数。
六、本卷年鉴资料和数据均由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提供,并经负责人审核。全市综合性数据由市统计局提供或审定。
七、选用图片来源较广,没有特别标注的,拍摄时间均为2021年。主要拍摄者署名于书前,部分图片不知拍摄者,由各供稿单位提供,为了统一;故图片后不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