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坪山年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存真求实,客观记载坪山区年度发展情况。
二、《坪山年鉴》是坪山区委、坪山区政府主办,坪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承编的地方综合性年鉴,旨在资政、存史、教育与交流,为社会各界提供信息资料,为坪山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服务。2022卷为《坪山年鉴》第十卷(接续《坪山新区年鉴》卷次)。收录内容时限,除《特载》类目等个别情况外,均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坪山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部分分目下设次分目,以条目为记述基本形式。不同层次的标题,通过字体、字号和版式设计加以区分。条目标题统一加【】标引。
四、《坪山年鉴(2022)》类目,以学科分类为主,兼顾社会分工进行设置和编排。全书卷首设“图片专辑”,主体部分设“概貌”“大事记”“年度关注”“特色坪山”“党政工作”“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群众团体”“法治”“军事”“应急管理”“经济管理”“财政·税务”“开放型经济”“工业”“商贸流通和服务业”“城市建设与管理”“交通邮电·信息化建设”“人居环境”“教育”“科技创新”“文化·体育”“卫生”“民生保障”“社会生活”“街道”“人物·荣誉”,卷末设“附录”“索引”类目。
五、《坪山年鉴(2022)》条目设置本着“基础信息+大事要闻”的原则,加大概况性条目容量与动态性条目的数量,减少常态性条目设置,突出对大事要事的记载。在条目撰写上,深入挖掘资料,力争概况性条目对基本内容的全覆盖,动态性条目突出核心内容与结果,提高条目编写质量。
六、《坪山年鉴(2022)》组织机构名称一般用简称,其全称见附录《2021年坪山区有关组织机构名称对照表》。
七、《坪山年鉴(2022)》数据主要依据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统计数据,发展和改革局未统计的,采用各相关部门(行业)提供的数据。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文字、标点符号、数字用法均执行国家标准。
八、《坪山年鉴(2022)》资料主要来源于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驻区单位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并经各部门(单位)审核确认。全书内容在原始资料基础上进行整理、撰写和编辑,并经过坪山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保密审查。
九、《坪山年鉴(2022)》配备目录和索引双重检索系统,索引采用主题分析法,款目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