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邵武统计年鉴——2022》收录了全市及各乡镇(街道)、各部门2021年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主要统计数据资料,是一部全面反映邵武市经济社会发展概貌的综合资料性年鉴。
二、《邵武统计年鉴——2022》内容分为十部份:(一)综合、国民经济核算;(二)农业;(三)工业、能源、科技;(四)建筑业;(五)固定资产投资;(六)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与服务业;(七)城乡调查;(八)文教卫生财政金融;(九)主要经济指标历史数据;(十)附录篇。
三、《邵武统计年鉴——2022》采用编辑年份,而2005年以前编印的统计年鉴在年份说明上皆采用资料年份。以后资料性年鉴年份依此类推。
四、本年鉴资料除各篇《统计公报》、南平十县市主要经济指标及GDP因年报尚未定案使用的2021年数据为快报数外,各篇资料均为正式年报数。本年鉴根据国家现行统计制度,对个别历史统计资料进行了调整和修订,凡以前我局发布过的数字与本年鉴不一致的,均以本年鉴为准。
五、本年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2012年起系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分别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含外贸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六、本年鉴产值指标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和产值指数按可比价格计算。
七、本年鉴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国家统一标准计量单位。
八、本年鉴表中的符号使用如下:
“空格”表示该项指标无数据或不足小数位的数据;“#”表示其中的主要项。
九、本年鉴编辑过程中,得到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邵武统计年鉴——2022》内容广泛、涉及面广,但由于编篡时间短促,加上受到水平的限制,工作中定有疏漏和错误之处,谨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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