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岭年鉴(2022)》是由长岭县人民政府主办,长岭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依法编纂的大型资料文献,本卷为第7卷。
二、《长岭年鉴(2022)》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客观记述2021年长岭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构建幸福长岭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及新变化、新经验。旨在为各级领导部门和广大群众了解长岭县情,为社会各界人士研究长岭、建设长岭提供翔实资料。
三、《长岭年鉴(2022)》记述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特载、概览、人物等部分内容和数据例外。
四、《长岭年鉴(2022)》采用部类编辑法,依据有效信息量,设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条目为正文内容的主要表现形式。《长岭年鉴(2022)》设特载、专文、大事记、长岭概览、中国共产党长岭县委员会、长岭县人民代表大会、长岭县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长岭县委员会、中共长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长岭县监察委员会、群众团体、军事、法治、农业农村、工业、交通运输邮电业、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商贸、财政税务、金融业、经济综合管理、科技教育、文化传媒体育、卫生健康、社会生活、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园区)建设、乡镇(街道)概况、农牧场国有林保护中心、人物、附录29个类目,设208个分目、1572个条目。全书77万字。卷首和正文使用图片184幅,其中彩页100幅。随文表格28个。
五、《长岭年鉴(2022)》在保持原有框架结构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概览、法治、人物等类目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和充实。
六、《长岭年鉴(2022)》资料来源由152个承编单位提供。所涉数据以县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为准。计量单位一律用法定单位。
七、《长岭年鉴(2022)》配备双重检索系统:书前有目录,书后配有索引。索引采用内容分析法,款目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