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丰年鉴》(以下简称《年鉴》)是地方综合性年度资料文献,是记载清丰县发展进程的编年史。创刊于2006年,每年出版1卷,2021卷为第15卷。
二、《年鉴》2021卷由清丰县人民政府主办、清丰县地方志办公室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要求,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载2020年全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和发展成就。它以丰富的内容、翔实的资料,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各行业发展提供借鉴,为中外人士了解、研究清丰提供参考,为续修《清丰县志》积累史料。
三、《年鉴》2021卷设特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事记、县情概览、人物、中共地方组织、立法监督、政务、政治协商、社会团体、人民武装、治安·司法、城建·环保、交通·信息、农业、工业、商业贸易、产业集聚区、财税·金融、经济管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民生、乡镇概况、统计资料、附录共27个类目。
四、《年鉴》2021卷采用分类编辑法,主体内容一般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类目、分目、标题使用不同字体、字号,类目标明于页眉。条目为主要信息载体和基本撰稿形式,其标题统一用黑体。特载、统计资料、文件选编等类目尊重原文。
五、“人物”类目中,“县级领导人物”介绍限于中共清丰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和其他副县(团)级以上在职人物。乡(科)级领导干部和享受正(副)科级干部收录当年的情况。各单位领导名单放在有关部类中,领导姓名、职务、排序以单位提供的名单为准,凡年内调动的领导干部,均注明离任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六、《年鉴》2021卷所用统计数据,均经各供稿单位审核。因统计口径、计算方法不同等原因,个别数据可能在不同类目中不尽一致,使用时须注意出处。计量单位采用现行的国家公制标准。县情概览类目历史部分的计量单位采用现行制。
七、《年鉴》2021卷的编纂工作得到全县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协助,在此深表谢意。卷中错讹之处,敬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