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滦南年鉴》是滦南县人民政府主管,由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滦南县地方志办公室主持编纂的年度综合性资料文献。
二、《滦南年鉴》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存真求实,全面、系统、翔实记述滦南县年度自然、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或领域取得的新成绩、新经验,为各级各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社会提供有价值的年度资料,为县内外读者了解滦南提供可靠信息,为修纂《滦南县志》积累资料。
三、《滦南年鉴》于2014年创办,每年1部,逐年编纂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滦南年鉴2020》为本县第7部年鉴。
四、《滦南年鉴2020》记述滦南县域2019年度的基本情况和重大事件,呈现2019年度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取得的工作业绩,展现的精神风貌。记述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为保持其连续性和完整性,个别事物记述时限略有外延。
五、《滦南年鉴2020》采用分类编纂法,主体正文前设图片专题,主体正文设特载、大事记、滦南概况、党政机关、工商联·人民团体、军事、法治、综合管理、农业农村、工业与招商引资、产业园区、商贸流通、建设·环保、财政·税收、金融·保险、交通·电力·邮政·通信、科学技术、教育、文体·广电·旅游、卫生健康、社会生活、镇·街道、附录等23个栏目。栏目下设类目、分目、条目,条目为基本记述单元。条目标题文字加粗,并加方括号“[]”标识。
六、《滦南年鉴2020》篇目框架设定突出应用性,在稳定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等基本逻辑框架基础上,以行业主管部门为基本版块列目行文,避免同一单位工作在不同类目中分散记述,便于读鉴、用鉴。
七、《滦南年鉴2020》文稿资料以各承编单位提供为主,经各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图片资料由县志办收集整理,经县政府办主管领导审定;统计资料由县统计局提供,其他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若二者不吻合,以县统计局数字为准,若采用快报数据,专门标注。
八、《滦南年鉴2020》中所涉地名、组织、机构等称谓,首次使用为全称,再次使用为简称。人物称谓直书姓名,或姓名前加职务。
九、《滦南年鉴2020》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标准,个别语境兼顾俗称,如亩、里、公里等。数字使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