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溪年鉴》是中共绩溪县委、绩溪县人民政府主办,中共绩溪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编纂的综合性地方年鉴,创刊于2011年,《绩溪年鉴(2021)》(以下简称本卷年鉴)为第11卷。
二、本卷年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载2020年绩溪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基本面貌和发展状况,为编写地方史志积累史料,为社会各界了解、研究和发展绩溪提供基础性资料。
三、本卷年鉴以绩溪县现行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记述时限原则上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别资料适当回溯或下延至供稿时间,以体现资料完整性。
四、本卷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分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个别分目下设次分目。全卷设33个类目、191个分目、71个次分目、1385个条目。与上卷相比,本卷作了一定幅度调整和完善:将“扶贫开发”分目调整为“脱贫攻坚”类目,将“文化旅游传媒”类目调整为“旅游”“文化传媒”两个类目,将“交通邮政电力”类目调整为“交通邮政”类目,将“财政税务审计”类目调整为“财政税务”类目,将“卫生健康”类目调整为“卫生健康 人口与家庭发展”类目,增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18个分目、55个次分目,调整优化51个分目,分类更科学,内容更全面。
五、本卷年鉴所载信息资料由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及有关企业与驻绩单位撰写提供,经年鉴编辑部整理编辑,各供稿单位审核而成;随文录入各供稿单位撰稿人、审稿人姓名,强化文责关系。所刊图片主要由各供稿单位提供,部分图片系向社会征集,图片后署名拍摄者,拍摄者不详的则署供图单位。综合性统计数据由县统计局提供,各项事业数据由各单位和各乡镇提供,各单位和各乡镇提供的数据与统计部门不一致的,以统计部门为准;因统计范围、口径的调整,部分数据与往年不具可比性。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少数非统计意义的计量单位仍采用市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