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丰年鉴》是依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由中共海丰县委、海丰县人民政府主办,海丰年鉴编纂委员会组织实施,海丰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海丰年鉴编辑部主编的地方综合性年刊,是全面系统记述海丰县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文献,是集权威性、史料性、实用性为一体的地情百科全书。
二、《海丰年鉴》的编纂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实事求是,严谨办鉴”的要求,力求全面客观反映海丰县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
三、《海丰年鉴》严格执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和《广东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自2012年创刊后,每年出版一卷。2021年卷全面、系统记录2020年海丰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重大成就和深刻变化,旨在为社会各界了解和研究海丰县提供权威的基本资料。
四、《海丰年鉴(2021)》基础框架基本保持稳定。采用分类编辑法。主体内容设篇目、类目、分目、条目四个结构层次,以条目为表现内容的基本形式。全书条目的标题统一用黑体加[]表示,少数包含多方面资料的条目则在文内用楷体标题标明各段资料的主题。《海丰年鉴(2021)》分正文和彩页两大部分。正文内容由特辑、大事记、县情概况、政治、经济、教科文卫体、社会、区镇场概况、附录等组成,共 个类目 个分目 个条目。
五、本年鉴涉及的历史纪年,清及清以前使用朝代帝王纪年,括注公元纪年;数字、计量、面积用法按国家法定规定书写;数据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涉及海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性数据以海丰县统计局提供的为准(特载类目中各工作报告中数据为快报数据);其他数据以供稿部门提供的为准。
六、本年鉴所载资料主要由海丰县党政机构、人民团体、开发区、各镇驻辖区各企事业单位提供并核实。
七、本年鉴图片专辑、特载、海丰县概貌、附录所记述的内容不受2020年度限制,为保持内容的连贯性和完整性,个别条目记述的时间适当上溯或下延。
八、本年鉴配备双重检索系统:书前刊有详细目录,书后备有索引。索引采用内容分析法,款目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同单字按声调排列,索引范围详及条目、文献、图片、表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