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原年鉴》于2004年首次出版,本卷卷号为2021,是由固原市地方志研究室编纂出版,具有政府年度公报性质的地方资料性工具书,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二、《固原年鉴(202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载固原市2020年各项事业发展状况、重大事件和各行业各领域最新成就,为社会各界了解固原提供基本资料。
三、《固原年鉴(2021)》收录的文字、图片资料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使用“宁夏回族自治区”称谓时简称“自治区”“全区”;使用“固原市”称谓时,简称“全市”“市”。
四、《固原年鉴(2021)》采用分类编辑法。以类目、分目、条目组成框架结构的主体部分,少数分目增设子分目,条目作为记述的基本形式。不同层次的标题,通过字体、字号和版式设计加以区别,条目标题统一用黑体字加【】标示,便于读者查找。
五、《固原年鉴(2021)》设特载、专载、大事记、固原综览、中国共产党固原市委员会、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固原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固原市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固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固原市监察委员会、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法治、军事、经济管理、市场监管与公共服务、农业、工业、商贸服务业、金融业、开发区与园区建设、交通·邮政·通信、城乡建设、房地产业、脱贫攻坚、自然资源管理与生态建设、科学技术、教育·体育、文化·传媒、旅游、卫生健康、社会生活、应急管理、县(区)概览、人物·荣誉、附录共35个类目。
六、《固原年鉴(2021)》所刊载的文字和图片资料由固原市直各部门(单位)、县(区)及驻固中央、自治区部门(单位)和企业提供,经各供稿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编辑时按照年鉴编辑体例和要求进行编辑整理。获得2020年度省部级以上及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根据各供稿单位提供的表彰文件进行收录,先进集体及个人排名不分先后。所列领导任职情况(机构和组成人员)根据固原市直各部门(单位)、县(区)及驻固中央、自治区部门(单位)和企业上报资料与中共固原市委组织部《固原市副处级以上干部名册(2020年度)》收录。
七、《固原年鉴(2021)》条目所涉数据来源众多,相关数据或有差异,遇此情况当以《固原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为准。计量单位采用国务院公布的公制和国际单位制,少数非统计意义的计量单位仍用市制。数字用法执行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15835—2011),标点符号用法执行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15834—2011)。
八、《固原年鉴(2021)》卷首图片设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专辑及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集锦,对全市重要会议、重要成就、重大活动等社会各领域的年度亮点工作加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