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决定,我国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普查对象包括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户,农业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农村基础设施及其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由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通过普查,掌握了我国有关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查清了“三农”新发展新变化。
农业生产情况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中的重要部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农产品地区分布图集》(以下简称本书)包括种植业种植和畜牧业养殖情况,通过数据表格和专题图的形式予以展示,反映主要农产品空间区域分布等特征。
本书由三部分组成:一、大田及温室大棚农作物农产品分布情况;二、园地种植作物农产品分布情况;三、畜、禽及动物农产品分布情况。书中一、二部分使用2016年全年农作物种植面积数据;第三部分使用2016年年底畜禽存栏数据,鸡蛋等产量数据使用2016年全年规模养殖数据。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执行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1),普查数据未包括台湾省及港澳地区。
本书的编辑得到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有关单位、各调查总队的大力支持,在此谨致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