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泉州统计年鉴—2021》是一部全面反映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资料性年刊。本书收录了2020年泉州市全市及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大量的统计数据,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的历年数据。
二、《泉州统计年鉴—2021》内容分为十五部分,即(一)综合;(二)国民经济核算;(三)人口与劳动力;(四)固定资产投资;(五)人民生活;(六)消费价格指数;(七)财政金融;(八)农林牧渔业;(九)工业;(十)建筑业;(十一)交通运输与邮电通信业;(十二)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十三)对外经济贸易与旅游;(十四)文教科技、卫生及其他;(十五)城乡基本情况。另附福建省各设区市主要经济指标和全国、全省主要经济指标及全国部分重点城市和副省级城市的主要经济指标。同时收录了国家、福建省、泉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泉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各篇末附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三、本年鉴中除《统计公报》和附录1、2及部分特别说明的内容使用的数据为快报数外,各篇资料均为正式年报数。本年鉴中的历史数据,均以最新出版的本年鉴数据为准。
四、本年鉴按惯例以出版年份作为年号,所收录的数据除注明年份外均为2020年当年数。
五、本年鉴中部分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不做机械调整。
六、金门县统计资料除另有注明外,暂未列入本年鉴。
七、本年鉴所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除特殊注明外,均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数据。
八、本年鉴工业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法人工业企业;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部分“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分别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企业和餐饮企业。
九、本年鉴产值、增加值总量指标均按当年价格计算,地区生产总值,农业和工业的产值、增加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十、本年鉴计算增长速度、指数均采用“水平法”。
十一、本年鉴在编辑过程中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对支持本年鉴编辑出版的各有关部门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