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江年鉴》是由水利部主管,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共同主办,国家生态环境部、电力系统各大公司等共同协办,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生态环境厅(局)、电力公司、文化和旅游厅(局)等参编的流域性专业年鉴。2018年卷《长江年鉴》收载2017年长江流域保护与治理的业绩。
二、《长江年鉴》是一部集权威性、综合性、资料性、存史性为一体,为现实服务的大型信息资料年刊。2018年卷是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第二十七卷本,以流域水利、电力、航运、环保、经济、旅游为核心版块。
三、本卷采用分类编辑法,以篇目为一级单元,篇目以下由类目、分目、条目共四级构成(通常为三级),条目为资料信息的基本单元。本卷分设“特载”“关注”“河长制与湖长制”“规划计划”“防汛抗旱”“水政与安全监督”“水资源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水利基本建设与管理”“水利水电与新能源工程”“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长江航运”“水文”“对外合作与科技管理”“水利信息化”“水利科研”“治江机构选介”“长江经济带”“旅游”“治江大事”“统计资料”等24个篇目,下有类目78个、条目808个、大事259条、统计表24个、插图137幅,另设索引及74页彩色插页。本卷随书编纂出版电子光盘版,配以多媒体数据库的编纂方式,使其具有高效的查询方式和便捷的检索功能。
四、长江流域各地条目编排顺序遵循从河流上游向下游排列并兼顾地区相邻的原则。由于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归属长江流域的地区分别集中于南阳、桂林两市,本卷涉及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条目内容分别以南阳、桂林两市为主,其中地名以“河南南阳市”“广西桂林市”分别指代。
五、本卷航运数据中所指长江水系包括云南、贵州、四川、重庆、陕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山东(京杭运河)、浙江、上海等14个省(直辖市)。
六、2018年不仅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而且适值1998年长江防汛抗洪胜利二十周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全面通水四周年。为此,本卷特别策划“关注”专栏,以大事记的形式,对改革开放以来治江事业发展、1998年长江流域上下协力抗洪救灾、南水北调中线全面通水以来水源区运行管理等重要历程进行系统梳理,以作纪念。
七、2017年底,长江流域河长制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基本建立,湖长制全面启动实施。为此,从本卷开始新增“河长制与湖长制”篇目,系统反映长江流域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的年度进展。
八、从本卷开始将原“规划与治理”篇目改版为“规划计划”篇目,调整内容结构,重新设置“概述”“水利规划”“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水利改革”等4个类目,以更科学合理地反映治江事业顶层设计工作的相关进展。
九、《长江年鉴》策划组织长江流域水利、航运及新闻、方志系统相关专家学者评选“2018年长江水利十件大事”和“2018年长江航运十件大事”,并将评选结果在本卷彩页专栏中予以发布。
十、本卷特设“2017·数字长江”彩页专栏,通过提炼长江年度基本数据,方便读者快速掌握长江流域水利、电力、航运、环保、经济等领域发展的年度情况。
十一、为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反映长江流域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成果,长江年鉴社联合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面向长江流域摄影爱好者举办以“图说长江·美丽典藏”为主题的摄影比赛。本卷特别设置彩页专栏对此次摄影比赛主要获奖作品进行展示,以飨读者。
十二、本卷统计数据及文中数字、单位、标点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条目中相关信息、统计数据均经撰稿单位与统计部门审核,时间一般截至2017年底。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际单位制,技术术语、专业名词、符号用法等符合规范要求。
十三、本卷编辑出版得到了长江流域水利、电力、航运、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和方志界同仁的通力合作与支持,谨此致谢。卷中疏漏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