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要求,江西省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普查对象包括江西省范围内的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户、农业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是江西省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农村基础设施及其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由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通过普查,掌握了江西省有关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查清了江西省“三农”新发展新变化。
《江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资料》由六部分组成:一、简要文字说明和主要指标统计;二、普查对象基本情况;三、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状况;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五、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六、江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方法和制度。
《江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资料》执行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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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的编辑得到了各设区市统计局,江西省统计局有关单位、江西调查总队的大力支持,在此谨致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