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国民经济和杜会发展统计资料 2018年 PDF版(越秀区统计年鉴)
1.《2018年广州市越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是为了及时反映2018年越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而编辑的一本综合性统计资料年刊,
具有简明、实用、权威、便携、连贯等优点,供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
2.本资料根据快报数据编印,未按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进行调整。
3.本资料除个别另有说明外,统计范围均为地域数据。
4.按国家统计局的规范要求,我区GDP中文名称为越秀区生产总值。
5.资料中的越秀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各行业增加值和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6.人均生产总值按2018年的常住人口平均数计算,折算成美元按2018年平均汇率。
7.经济密度即国内生产总值与区域面积之比;税收密度即地区税收收入总额与区域面积之比。
8.人均服务拥有量即第三产业增加值与常住人口平均数之比。
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不含居民住宅销售额。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和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指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指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其他服务业企业。
10.总部企业按照我区界定,指其核心营运机构或分支机构(主要指国内大企业设立的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信息中心或营运机构等)设在本区,税收由区税务部门直接征管,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企业:(1)世界、全国500强企业的总部或分支机构;(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资或授权管理的下属企业三个以上、年营业额亿元以上或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总部或区域性总部;
(3)年营业额3亿元以上的规模企业。
11.民营企业的统计范围为除国有控股、港澳台控股、外商控股外的企业。
12.现代服务业是指主要依托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发展起来的、知识技术相对密集的服务业。2012年广东省统计局最新修订了现代服务业统计范围,最新的现代服务业包括: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个类别的活动。
13.文化产业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联系的活动的集合。涉及的范围包括:提供文化产品、文化传播服务和文化休闲娱乐活动有直接关联的用品、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活动以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
14.健康医疗产业是指以维护和促进人类身心健康为目标的各种服务活动,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健康保险和保障服务以及其他与健康相关的服务。
15.户籍人口数按公安部门统计口径。
16.本资料中的从业人员及工资统计范围不包含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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