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统计年鉴2018
一、《2018鄞州区统计年鉴》以大量统计数据,全面、系统地反映了2017年鄞州区经济、社会、科技和人民生活方面的发展情况,是一本信息密集的资料性年刊和工具书。
二、《2018鄞州区统计年鉴》内容包括:1.综合核算;2.人口与劳动力;3.财政、金融、保险;4.人民生活;5.农业;6.工业、能源消费和电力;7.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8.交通运输、邮电业;9.国内贸易、餐饮业和营利性服务业;10.对外经济、旅游;11.科学技术;12.文化、教育、卫生、体育;13.市政、环保、民政、档案;附录等十四个部分组成。为方便读者使用,各篇章前设有《主要统计指标》,篇末附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三、《2018鄞州区统计年鉴》辑入的统计数据,以2017年统计年报为主,考虑到读者查阅使用,年鉴中还列出了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历年的主要统计数据,这些数据已重新予以核实,凡以往公布过的统计数据与本资料有出入的,均以本资料为准。本资料除注明的主要数据外,其他有关数据未包含高新区的新明街道和梅墟街道。
四、《2018鄞州区统计年鉴》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计量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五、2011年开始,规模以上工业标准调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调整为计划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2018鄞州区统计年鉴》在编辑中作如下规定,以便读者在使用时明了:
1、凡有注解均标注在第一张表的下方,标题中未注明年份的均表示2017年度。
2、凡在表内显示“空格”的,表示该项统计数据不详、无该项统计数据或该项统计数据为零;“#”表示其中的主要项。
3、鄞州区经历多次的行政区划调整,调整前年份相关统计数据仍按当年的原貌,未做调整。2016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调整行政区划,奉化江以西9个镇乡(街道)划归海曙区管辖,奉化江以东区域与原江东区合并,成立新的鄞州区。本年鉴2016年数据区统计局提供的以新鄞州统计口径为主;部门提供的,除农林局为新鄞州统计口径外,其他(包括国家统计局鄞州调查队)为老鄞州口径。2017年数据均为新鄞州口径。
4、自2012年起,增加潘火街道(鄞州投资创业中心)、南部商务区的数据,为方便编辑,本资料中用潘火街道代替“潘火街道(鄞州投资创业中心)”;姜山镇数据包含鄞州工业园区数据。
七、《2018鄞州区统计年鉴》辑入的统计数据除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鄞州调查队统计调查数据外,来自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均注明数据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