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鉴(2017)》(以下简称“《年鉴》”)主要记载2017年期间,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所做的各项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绩。
《年鉴》编写过程中,坚持客观、准确和全面的原则,确保资料规范、权威,具备史料价值。
《年鉴》主要采用以文叙事,并选择部分代表性图片集中编排于卷首。所用表格精选,以增强表述内容的逻辑性和准确性。文中的“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为“×××疾控中心”;云南省省级政府部门,可省略“云南”,简称为“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可简称为“卫生计生委”或“卫计委”;“世界卫生组织”与“WHO”同义;“中国疾控中心”与“国家疾控中心”同义。文中的医学术语,以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医学术语为准。文中的计量单位,用法定计量单位,并用符号示之。文中数字,凡是可用阿拉伯数字且又很得当的地方,均用阿拉伯数字;年代用阿拉伯数字,年、月、日、时刻用阿拉伯数字,年份用全称;年度内的日期表述,一般均省略年份;科学计量和具有统计意义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用汉字。
编委会在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的领导下,审定《年鉴》编制方案与编制计划,编委按照编制计划负责各自承担部分的资料收集、内容编撰和审核,主编负责《年鉴》编制的统筹与监督执行,执行副主编负责拟定编制计划、统稿、综合编审及修订后付印,其他副主编分别负责涉及行政和政工部分的统筹与编审,由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终审。
公共卫生信息中心为编委会事务机构,按照编制方案与编制计划的要求,配合编委会承担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将审定后的付印稿交付出版社出版和发行。
《年鉴》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中心各部门的通力协作,经过编委会的辛勤工作,在有限时间内完成。为此,谨向为《年鉴》编修做出努力的编委们表示感谢。由于编者水平有限,错误和疏漏之处难免,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