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夏年鉴》由江夏区人民政府主管,区属各部、委、办、局、街、办事处供稿,江夏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纂。
二、《江夏年鉴》是一本比较全面、系统反映江夏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面貌的大型综合性年刊,同时向读者全面展示全区各项事业的新变化、新进展、新成果、新特点,为社会各界了解和研究江夏地情提供基本资料。
三、《江夏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以“部类”为单元。“部类”由“分目”和“条目”组成。“条目”为收录资料信息的基本单元。本卷年鉴共设30个部类:(1)特载;(2)专记;(3)大事记;(4)江夏综述;(5)中国共产党江夏区委员会;(6)江夏区人民代表大会;(7)江夏区人民政府;(8)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夏区委员会;(9)民主党派·工商联;(10)人民团体;(11)社会组织;(12)军事;(13)政法;(14)江夏经济开发区;(15)农业;(16)工业·贸易;(17)交通·邮电;(18)城乡建设与管理;(19)经济管理;(20)财政·税务·审计;(21)金融·保险;(22)环境·保护·旅游;(23)科技·教育;(24)文化·新闻·体育·卫生;(25)社会事业;(26)街道·办事处;(27)大型企业·大学城;(28)人物·先进单位;(29)统计资料;(30)文件汇编。卷末设索引并随书赠送光盘一张,以便查阅。
四、《江夏年鉴》所用数据均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凡涉及全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的数据均以区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区统计局未统计和未提供的数据,则以各撰稿单位提供的数据为准。本卷年鉴的各种资料均经过各撰稿单位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