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格尔木年鉴(2014~2016)》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负责编辑的综合性资料工具书,是继《格尔木年鉴(2012~2014)》出版之后,全面反映格尔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自然资源等方面的最新事实、重大活动、概及百科的资料性书籍。它记述了全市2014年、2015年各行各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成就。
二、《格尔木年鉴(2014~2016)》以系统、丰富、翔实的资料和信息,为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为国内外人士了解格尔木、研究格尔木提供丰富信息,更好地为富裕文明和谐新格尔木的开发建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服务。
三、《格尔木年鉴(2014~2016)》采取分类编辑方法,设篇目、分目、条目三个结构层次。篇目有特载、大事记、概况、基础设施、城乡建设与管理、中共格尔木市委、人大·政协、社会团体、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经济管理、教科文卫、工行委乡镇办事处概览、驻格尔木部分单位、光荣榜、统计公报、文件选辑。分目按社会部门分类安排。条目统一用黑体字加【】号表示。
四、《格尔木年鉴(2014~2016)》收录了州厅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人物、先进集体,并对以往史志、年鉴资料中遗漏的资料、信息和先进人物等根据单位报送资料做了补录。
五、《格尔木年鉴(2014~2016)》记述中,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均使用了省、州、市简称;对有关名称,第一次出现时记全称,注明简称,以后出现记简称。如“市委、市政府”即“中共格尔木市委员会、格尔木市人民政府”;“盐湖集团”即“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厂”即“中国石油青海油田格尔木炼油厂”;“青藏铁路格拉段”即“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西格办”即“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等。
六、本年鉴资料由市属各部门、各单位,驻格尔木单位、企业和部队提供,专人负责编撰,并经有关领导审定签发,单位加盖公章确认。
七、本年鉴有些事件中记述时间适当前溯和延伸,有些图片资料不受时间限制。
八、《格尔木年鉴(2014~2016)》的出版得到全市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谨表谢意。
九、由于我们水平所限,错误在所难免,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