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余年鉴》是由中共大余县委领导、大余县人民政府主办、大余县地方志办公室承办,国内外公开发行,按年度连续出版的资料性文献。
二、《大余年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系统、准确地反映大余县2017年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基本情况,记录全县纵深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和深化改革的新变化、新进展、新成效,充分发挥年鉴存史、资政、育人功能,为国内外各界人士了解、研究、投资大余提供服务,同时为续修地方志储备资料。
三、《大余年鉴(2018)》收录范围,以赣州市大余县现有行政区划为界,以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限;为完整反映某件事物全貌,在彩页和个别条目中有所突破。
四、《大余年鉴(2018)》采用分类编辑法,按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设置。条目为基本记述单位,用黑体加“[]”标示。除内文外,设置彩页栏目,以增加直观感,力求做到图文并茂。
五、《大余年鉴(2018)》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力求准确、通畅、简洁。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为保持事物完整性,少数大事采用记事本末体或连记法。表格数据力求规范,表内栏目未发生和不详的数据用“一”线表示。单位名称首次出现用全称,其后一般用简称。泛指本县地域用“全县”或“境内”“县内”。
六、《大余年鉴(2018)》初稿由县直(驻县)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和驻县矿山提供,并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未提供初稿单位和相关内容缺载。
七、书中所列数据,除统计部门正式公布之外,均由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行业提供,并经供稿单位审核。由于来源、统计方法、时间或使用角度不同,不同部门提供的同项数据可能不尽一致,采用时请予以注意。
八、《大余年鉴(2018)》大事记是大余县地方志办公室根据征集的资料和各单位提供的大事记整理而成。
九、《大余年鉴(2018)》荣誉录记载2017年度全县受市(厅)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人物及荣誉称号资料均由各部门(单位)提供并经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