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排水统计年鉴2016.pdf
一、.本年年鉴共分六个部分,包括综述、城镇排水综合指标统计、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情况统计、污水处理设施绩效指标统计、排水管网基本情况统计和排水管网绩效指标统计。
二、本年鉴数据来源:
1、各省市自治区的各项合计及综述数据:
’《城镇排水综合指标统计》中的排水及污水处理运营单位数量、从业人数、年实收污水处理费、年排水许可证发放个数、《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情况统计》中的污水处理年运行费用、年更新改造费用、污泥含水率、污泥无害化处置年运行总费用、再生水产量、《污水处理设施绩效指标统计》、《排水管网基本情况统计》中的排水管网年养护费用及年更新改造费用、雨水泵站数量及抽升能力、污水泵站数量及抽升能力、泵站年运行及更新改造总费用的合计、《排水管网绩效指标统计》数据来自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和水务主管部门及水协、排水行业协会、市政协会、工作部提供的截止到2015年年末的统计数据。
《城镇排水综合指标统计》中的城镇污水年排放总量、城镇污水年处理总量、《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情况统计》中的设计处理能力、好氧污染物削减量、年累计用电量、年污泥干物质产量、再生水设计处理能力、《排水管网基本情况统计》中的排水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污合流管道、再生水管道长度的合计数据来自2016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和《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
2、各省市自治区的各项明细数据:均来自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和水务主管部门及水协、排水行业协会、市政协会、工作部提供的截止到2015年年末的统计数据。
三、本年鉴统计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和新疆共29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数据。甘肃、湖北省统计数据因缺失没有编入本期年鉴,港澳台数据也没有列入统计。
四、由于各单位计算取舍不同,本年鉴对部分数据进行了调整,并删除了明显异常的数据。
五、因时间仓促,加之掌握信息不完整,难免存在不足,数据仅供参考,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