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宁年鉴2017》是经中宁县委、政府批准公开出版发行的综合性资料文献。由中宁县人民政府主办,中宁县党史县志办公室编写,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
二、本年鉴系统、翔实地记载了中宁县2016年度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状况、重大事件和最新成绩。所载资料均由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内容丰富,信息量大,可读性强,具有资政、育人、存史的价值,为社会各界了解中宁、研究中宁、建设中宁提供史料性、权威性、全方位的信息咨询服务。
三、本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以类目、分目和条目组成框架结构的主体部分。少数分目中增设子分目层次。条目为最基本的资料表述单位,全书条目标题统一用黑体字加【】表示。
四、本年鉴设特载、专载、大事记、组织机构和领导成员、中宁综览、中共中宁县委员会、中宁县人大常委会、中宁县人民政府、政协中宁县委员会、纪检监察、群众团体、法治、行政管理和社会生活、工业经济、农林水务、城建环保、交通信息产业、财政税务、商业贸易、经济管理、金融保险、医疗卫生、教育体育、文化·广播电视、科学技术、乡镇、社区、农场、人物简介、荣誉榜、重要文献选录、获奖作品选录等编目。
五、《中宁年鉴2017》条目撰稿人姓名附于条目后,条目下未署名者为年鉴编辑办公室根据有关资料编写。先进名录所收录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获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者,名单由各部门(单位)提供。
六、《中宁年鉴2017》除专载、重要文献、获奖文学作品等内容保留原文表述方式外,其他篇目采用第三人称记述。
七、本年鉴中所称自治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市为中卫市,县为中宁县。
八、本年鉴特载所列内容主要为2016年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及以上领导,中卫市、中宁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在中宁的调研活动,按调研时间先后排序。
九、本年鉴严格实行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法定计量单位、出版物数字用法规定、标点符号用法规定,力求规范化。
十、本年鉴辑录的文字和图片资料全部由各部门负责提供,并经入编单位审核,其中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以《中宁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为准。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个别内容为反映其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做适当的上溯或下延。
十一、本年鉴的编纂出版,得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中卫市地方志办公室、宁夏人民出版社、中宁县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热情支持和大力协助,在此深表谢意。
十二、由于保密等因素,个别单位的工作业绩未能入鉴。还有一些单位未能及时上报年鉴资料,给年鉴资料的全面性和完整性造成缺憾。同时,由于本年鉴编纂时间紧、人手少、任务重,书中的错误和疏漏在所难免,恳请各级领导和广大读者予以指正并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