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年鉴》2016卷收录内容时间为2015年1月—12月。
本卷编纂体例以分类为主,配合地序、时序交错编排。正文内容按栏目、类目、条目排列。栏目是大单元,类目设三级,类目中再设条目。条目按先全国或区域、后地方的顺序排列,反映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情况的,按照国家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16年)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民族自治地方一览表”顺序排列;反映民族地区与区外关系的按民族地区排列。
本卷设特载、民族工作、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民族事务分类、人物、大事记、索引7个栏目及彩页共8个部分。栏目下设24个一级类目、40个二级类目、2个三级类目。共收入领导讲话及文章21篇、规划2篇、文件27篇、国务院白皮书3部、政策法规文献16篇;33个中央部门、32个省(区、市)民族工作情况;155个民族区域自治地方、199个“兴边富民行动”边境县(团场)、1025个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6所民族院校、27个民族研究机构、37个少数民族社团情况;条目2390条、图片147幅。全书约200万字。
条目中的“民族”一词指“少数民族”。区划名称和机构名称第一次出现在正文时用全称,其余处用习惯性简称。
条目中“年初”、“年内”、“年底”、“年末”、“今年”、“全年”系指2015年;“上年”、“去年”系指2014年。
卷中数据由相关撰稿部门审核后提供。因统计口径、来源等不同,个别数据不尽相同,使用时请予注意。
本年鉴编辑出版工作得到中共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民委、全国政协民宗委,国家民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国家统计局,国内部分民族研究机构、少数民族社团等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深表谢忱。
本年鉴涉及面广,由于编者水平有限,疏漏和错误在所难免,恳请社会各界,特别是民族工作者、科研人员和在民族地区工作的人士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们改进工作,把《中国民族年鉴》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