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年鉴》是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二〇—二年底1622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为统计对象,经过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县镇企业统计数据的调査、采集、汇总综合编辑而成。
二、本《年鉴》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排序以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为准安排的,其统计资料均为2012年末数。
三、本《年鉴》共分为三部分,分别为:县镇供水基本情况统计调査、供水管道统计调查及供水服务质量统计调查。
四、由于诸因素影响,本《年鉴》中只记录了26个省、市、自治区的855个县级供水企业信息。重庆、甘肃、青海、西藏等省、市、自治区供水企业资料因缺失没有编入本期《年鉴》。
本年鉴的编辑出版,得到了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领导的关怀和地方水协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深表谢意。同时,竭诚欢迎广大读者对年鉴内容及编排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