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综合年鉴,是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明文规定的地方志的重要内容。《青川年鉴》是青川县人民政府公报性质的大型资料工具书。编辑《青川年鉴》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全面、客观、真实,科学地反映青川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情况,以达到资政、教化、存史、宣传的目的。
二、《青川年鉴》由青川县人民政府主管,青川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青川年鉴》编纂委员会)主办,由县内各部、委、局、办、企业、医院、学校及乡(镇)供稿,《青川年鉴》编辑部编辑。
三、本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以“部目”为单元,共设特载、大事记、青川概况、政治、军事、政法、经济管理、工业、农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交通、邮电、财政、税务、商贸、金融、保险、教育、卫生计生、科研、社会事业与生活、乡(镇)简况、附录等内容。主要反映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青川各方面的新成就、新情况。
四、部目下设“分目”和“条目”,是本年鉴的主要信息载体和撰稿形式。
五、本年鉴所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指标由县统计局提供。有些工作进度方面的数据是送稿单位向《青川年鉴》编辑部交稿时的工作情况,到印本书时已经完成。
六、领导干部名录由县委组织部提供。
七、本年鉴目录县级部门列至条目,乡(镇)、学校列至分目。
八、部分单位列了“大事记”,内容如与条目未交叉重复作了保留。
九、内文中未标明的省、市、县为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