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统计年鉴2017》系统反映了眉山2016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同时包含了部分指标历史数据,是一部综合性统计资料年刊。本书还收录了2016年全国、全省、全市及各区县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省、各市(州)主要经济指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主要统计法律法规。
二、《眉山统计年鉴2017》的出版为各级领导、经济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了解眉山市情、掌握眉山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提供了权威、翔实、可靠的资料,是一部重要的工具书。
三、《眉山统计年鉴2017》内容包括19个部分,即:1.综合与人口;2.国民经济核算;3.农业;4.工业;5.建筑业;6.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7.交通运输和邮电通讯业;8.国内贸易;9.财政与金融;10.劳动力和工资;11.城乡居民收支;12.教育;13.计育、卫生、文体、广电;14.对外贸易、旅游;巧.市政公用设施和环保;16.社会福利、治安、工商;17.乡镇经济;18.市州经济;19.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执法。
四、眉山统计年鉴本年鉴封面及扉页使用的是出版年度,反映的是2016年度的统计资料,使用时请特别注意。
五、与《眉山统计年鉴一2016》相比,第三章中增加了指标“茶园面积”、“果园面积”、“设施农业面积”、“水果产量”;第四章中增加了指标“生物燃料”;第六章中取消了“历年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分类情况”表;第七章中增加了指标“邮政业务总量”、“电信业务总量”;第八章中取消了“历年各区县其他行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表;第十五章中增加了指标“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且部分指标为各县(区)级部门提供,可能统计口径和统计范围(是否包含乡镇)不一致,使用时请特别注意;第十九章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条例、办法,取消了“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条例、办法、意见。
六、本年鉴在编排有历年数据的表格中缩短了编排年份,对部分章节指标解释进行了修订,对以往年份发布的统计资料进行了重新核实,凡数据与本年鉴不一致的,以本年鉴为准。
七、在文字部分与表格部分数据不一致时,以表格数据为准。第十八章分市州数据采用的是快报数,同时,部分数据因单位取舍及小数收舍产生的机械误差未作调整。
八、本年鉴中的“#"代表“其中”。
九、本年鉴涉及的部门统计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
十、因本年鉴数据信息量大,加上采用新软件进行编排,在数据收集、整理、校对、编印等环节难免出现差错,敬请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