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统计年鉴—2017》系统收录了全省及各市、州、县2016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大量统计数据,以及重要历史年份的全省主要统计数据,是一部全面反映湖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资料性年刊。
二、全书分为首卷和统计资料。首卷为特载《2017年湖南省政府工作报告》和《2016年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资料分为20个章节,即:1.综合;2.国民经济核算;3.人口;4.就业人员和工资;5.固定资产投资;6.对外经济、旅游和开发区;7.能源;8.财政、金融和保险;9.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10.农业;11.工业;12.建筑业;13.交通运输、邮电和其他服务业;14.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15.教育和科技;16.文化、体育和卫生;17.党群、政法和社会服务;18.区域经济;19.各市、州主要经济和社会统计指标;20.各县(市、区)主要经济和社会统计指标。为方便读者使用,各篇章篇末附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三、与2016年版《湖南统计年鉴》比较,本年鉴内容和篇章结构主要做了如下修订和补充:删减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主要经济和社会统计指标表;从2016年年报开始,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并相应的对2004年以来的GDP历史数据进行了重新修订;在第15章中新增企业创新基本情况表、企业家对创新的认识及相关情况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活动总体情况表;在第20章中删减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根据专业和部门报表调整情况,本年鉴对有关指标进行了增减和调整,并对有关统计资料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充实。
四、本年鉴中价值指标均按当年价格计算,指数均按可比价格计算。如有变化,表后附有说明。本年鉴数据均为电脑合成,由于单位取舍按四舍五入处理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五、本年鉴按照《中国统计年鉴》大体框架和规范要求编辑。统一使用《中国统计年鉴》指标解释,统一采用国际度量衡标准计量单位,统一使用《中国统计年鉴》规范符号。
六、本年鉴中特载《2017年湖南省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使用的数据为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
七、本年鉴表中的符号使用说明:“#”表示其中的主要项;“空格”表示指标数据不详、无该项统计数据或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
八、本年鉴编辑中如有不足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