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北京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相关部署和《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33号),设立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列入北京市政府组成部门,同时作为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挂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本市城乡规划管理和土地、矿产资源管理。不再保留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7月23日,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成立。
在此背景下,《北京市国土资源年鉴2017》主要记载2016年度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工作,是由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主编的具有基础性、综合性、全面性特点的公报性、年史性的工具书,为各级领导、各级部门了解北京市国土资源情况、实施科学决策,为各行各业及有关单位查询资料、获取信息等提供服务。自2007年起,每年出版一期,本书为第11期。
本书中记录事项涉及机构名称,如无特殊情况,7月23日前发生用“市国土局”,7月23日后发生用“市规划国土委”。
二、《北京市国土资源年鉴2017》篇目由重要文献、特稿,大事记汇总、市级国土资源管理、区县国土资源管理、学术社团、统计资料及附录,7个部分构成,全面记录2016年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国土资源现状及国土资源利用管理等基本情况。为免累赘,凡年鉴表述只有月、日而未写年份,即为2016年。本书使用的是2015年度北京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
三、参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土地管理局、农业部关于改革全国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通知》(技监局量发[1990]660号)要求,本书中平方公里(Km~2)用于领土、地区疆域等大面积的测量统计;公顷(hm~2)用于较大的农田耕地面积、林地和草地面积等的测量统计;平方米(m~2)用于较小的耕地面积、建筑用地包括农村宅基地面积的测量统计;万平方米用于建筑用地面积统计。
四、《北京市国土资源年鉴2017》的编辑得到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北京土地学会、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协会积极撰稿,提供资料,使年鉴编辑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五、文中纰漏与不足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