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浙江省开展了第三次经济普查。为便于社会各界共同分享普查成果,我们将经济普查资料编辑整理,汇编成《浙江经济普查年鉴-2013》一书。全书共三卷七册,即综合卷(上、中、下册)、第二产业卷(上、中、下册)和第三产业卷。《综合卷》分四篇:第一篇为“综合”,第二篇为“企业”,第三篇为“事业、机关、社团、其他及民办非企业”,第四篇为“个体经营户”。《第二产业卷》分二篇:第一篇为“工业”,第二篇为“建筑业”。《第三产业卷》分四篇,第一篇为“批发和零售业”,第二篇为“住宿和餐饮业”,第三篇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第四篇为“其他服务业”。为使读者能够更好地使用本资料,现对有关问题做如下说明:
一、本次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
二、本次普查采用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为GB/T 4754-2011。
三、本资料不包括有关部门负责的铁路运输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有关单位的数据;不包括保密单位的数据;不包括金融系统所辖的企业法人单位,以及典当、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和金融信息服务业的法人单位数据。
四、规模以上工业、联网直报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联网直报房地产开发业、国家标准的规模以上其他服务业等相关表式按纳入国家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范围的单位统计。
五、本资料所指的其他服务业是指除农、林、牧、渔服务业,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以外的第三产业。其他服务业各表所指的企业包括了企业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非企业法人单位。
六、本资料中企业规模的划分按《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执行。
七、本资料表中的“空项”表示无数据或数据不详或因单位个体数据不宜公布,“…”表示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
八、本资料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使用时请仔细阅读。使用本资料数据与以往普查数据比较时,请注意各次普查方案的异同,以及分类标准的变化(如三次产业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模以上工业划分)。
浙江省第三次经济普查资料是全省普查工作者共同辛勤工作的成果,也是广大普查对象积极支持配合的结果。在此,真诚向全省所有普查工作者,普查对象和所有参与和支持普查工作的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