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平统计年鉴一2016》全面、系统、翔实地收录了全区及各乡(镇、街道)各部门20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统计数据资料;近年来延平辖区(含在延中央、省、市属单位)和南平其他各县(市)经济发展主要年份数据资料,是一部全面反映延平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貌的资料性年鉴。
二、本年鉴主要内容分为14部分:(一)综合;(二)国民经济核算;(三)人口与劳动力;(四)固定资产投资;(五)人民生活;(六)物价指数;(七)财政、金融;(八)农业;(九)工业;(十)建筑业;(十一)交通、旅游、邮政业;(十二)社会消费;(十三)文教、卫生、科技及其他;(十四)附载篇。本年鉴大部分篇末附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对主要统计指标含义、统计范围统计方法等作了简要说明。
三、本年鉴“国民经济核算”数据为市辖区口径,其他部分中,凡标“市辖区”的统计数据,均含延平辖区内中央、省及市以上单位的统计数据。
四、本年鉴采用编辑年份,封面中标注的“2016”表示编辑年份,2000年及以前编印的统计年鉴年号皆采用资料年份。从2001年开始,根据省统计局规定,统计年鉴封面年号改为采用编辑年份,即《延平统计年鉴一2016》实为2015年资料年份年鉴,以后资料性年鉴年份依法类推。
五、本年鉴根据国家现行统计制度,对个别历史统计资料进行了调整和修订,凡以前年度的年鉴数据与本年鉴不一致的,以本年鉴为准。
六、本年鉴编辑坚持“重在当年、兼顾历史”的原则,各部分均先重点反映2015年指标完成情况,然后再体现一些主要指标的历史年份数据。历史年份则取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或关键年份。
七、本年鉴资料除《统计公报》使用的2015年数据为快报数外,各篇资料来源均为正式年报数及普查数。
八、本年鉴规模以上工业在不同年度的统计范围是:1998年至2006年为企业系指全部国有及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法人企业;2007年至2010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2011年起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法人企业。2015年起规模以上工业数据为延平辖区范围内的数据。
九、本年鉴产值指标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和产值指数按可比价格计算。
十、本年鉴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国家统一标准计量单位。
十一、本年鉴计算增长速度、指数均采用“水平法”。
本年鉴在编辑过程中,得到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南平调查队各有关专业及市、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并为之提供了大量资料,在此,我们一并致以衷心的感谢!本年鉴内容涉及面广,编辑整理加工量大,由于编幕时间短促及受水平的限制,若有疏漏和错误之处,谨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延平区统计局
二O一六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