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年鉴统计表资料涵盖时间,原则上除保留该项资料开始建立年及近10年以後各年之资料外,其余历年资料,多仅编列逢5或10年之资料。
二、本年鉴所用期间如仅称「年」则为历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称「年度」则为会计年度,88年以前年度为自上年7月1日起至当年6月30日止,88年7月1日起会计年度改为历年制,惟表列89年度为自88年7月1日起至89年12月31日止;如称「学年度」指自当年8月1日起至次年7月31日止。
三、本年鉴之度量衡单位,除少数特殊情形为自然单位外,均以公制为准,并分别注明於各表中。
四、资料来源机关注明於各表下方,以利参考。
五、部分资料因尾数四舍五入关系,致总数与细数之间,容有未能完全吻合情况。
六、各机关所提供之统计资料事後仍会有所修正,本期所载数字系106年8月31日各机关发布之资料,如有与本总处前编制之各期不同者,以本期数字为准。
七、本年鉴所用符号:"-"表示无数值,"--"表示无意义,"…"表示数值不明或尚未产生,"0"表示数值不及半单位,"p"表示初步统计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