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夏年鉴》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宁夏地方志编审委员会办公室编辑出版,是具有政府公报性质的区情年刊,创刊于2001年。
二、《宁夏年鉴》(2014)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五个文明建设和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宁夏服务。
三、《宁夏年鉴》(2014)主要反映宁夏2013年各项事业发展状况、重大事件和最新成就。所刊载的内容由各部委(办)、厅(局)、市、县(市、区)和大型厂矿企业、集团公司、宁夏军区等有关单位提供,资料真实、全面,充分反映了宁夏的时代特色、年度特色及地方特色,为人们了解新宁夏、促进对外开放提供信息服务咨询。
四、《宁夏年鉴》(2014)采取分类编辑法,以类目、分目、条目组成框架结构的主体部分。少数分目中增设子分目层次。全书条目标题统一用黑体字加【】表示。全书前有中英文目录,后有索引,具有比较完善的检索功能。
五、《宁夏年鉴》(2014)设特载、专载、机构和组成人员、大事记、宁夏综览、市县区情、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社会治理、司法公安、军事、财政税务、经济管理与综合经济、农业与农村经济、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开发区与园区建设、交通 邮政通信、商业贸易、旅游业、金融业、住房与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与环境保护、教育、科学技术、社会科学、文化、大众传媒、体育卫生、民族宗教、人物、文献目录31个类目。全书共列分目300个,条目2173个。
六、《宁夏年鉴》(2014)“人物”类设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新闻人物、首批自治区“塞上英才”、2013年度“感动宁夏”人物、自治区“学雷锋标兵”、逝世人物、人物名录、集体名录,逝世人物以卒年为序排列。“机构和组成人员”类收录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中央驻宁企业单位副厅级(含副厅级待遇)以上领导干部人员。
八、《宁夏年鉴》(2014)表述形式有专文、条目、大事记、表格、图片等多种,其中条目属最基本的表述形式。
九、《宁夏年鉴》(2014)分列中英文目录,其中英文目录省略了条目标题。
十、《宁夏年鉴》(2014)所收录数据,由各有关部门负责提供,并经各主管部门审核。
十一、《宁夏年鉴》(2014)严格执行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法定计量单位、出版物数字用法、标点符号用法等规定,力求规范、统一。使用自治区、市、县名时,一般写明全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自治区”或“宁夏”,有时简称“全区”。
十二、《宁夏年鉴》(2014)的编写工作,得到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深表谢意。错误疏漏之处,敬请读者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