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龙岩统计年鉴2017》内容分为二十一部分:第一篇,综合;第二篇,国民经济核算;第三篇,人口与劳动力;第四篇,固定资产投资;第五篇,人民生活;第六篇,价格指数;第七篇,财政金融;第八篇,农业;第九篇,工业;第十篇,建筑业;第十一篇,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第十二篇,批发零售贸易与餐饮业;第十三篇,对外经济贸易;第十四篇,科技、教育、文化;第十五篇,体育、卫生、环境保护与社会福利;第十六篇,市辖区基本情况;第十七篇,各县(市、区)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第十八篇,全省及各设区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第十九篇,新中国成立以来龙岩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附录,包括全市及各县(市、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龙岩市统计工作大事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
三、文字部分除《统计公报》使用的2016年数据为快报数外,各篇资料均为正式年报数。
四、按国家、省统计局要求,本书按农业普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对部分历史统计数字进行了调整和修订。凡我局以前发表过的数字与本年鉴不一致的,均以本年鉴为准。
五、本年鉴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国际统一标准计量单位。
六、本年鉴表的符号使用说明:“…”表示数据不足本表最小单位数;“空格”表示该项统计指标不详或无该项数据;“#”表示其中的主要项;“*”或“①”表示本表下有注解。
七、本年鉴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八、本年鉴计算增长速度、指数均采用“水平法”。
九、根据中国统计出版社的规定,本年鉴封面为编辑年份。
十、本年鉴编辑过程中,得到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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