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文化年鉴》是江苏省文化厅组织编纂的省级文化专业年鉴,是逐年记载全省文化事业发展情况的资料性工具书。创办于2001年,每年出版一卷。本卷收录2015年全省艺术生产、公共文化、文物、文化市场、文化科技与艺术教育、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等各个领域的改革发展情况,为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和研究江苏文化建设提供比较全面、准确、系统的信息资料。
二、本卷年鉴收录的资料分为18部分:(1)特载;(2)专文;(3)文化工作大事记;(4)文化工作概况;(5)艺术生产;(6)公共文化;(7)文物;(8)文化市场;(9)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10)科教与产业;(11)计财、人事;(12)党政群团;(13)文化企事业;(14)市、县(市、区)文化工作;(15)人物;(16)规范性文件;(17)统计资料;(18)文化资讯。
三、本卷年鉴条目资料收录时间以2015年1月至12月为限,个别事物有所追溯,以便于读者了解始末。“特载”及“规范性文件”中某些具总结性、领导性文件时间伸延至2016年。“文化资讯”不受时间限制,“江苏省文化、文物机构名址简录”提供最新信息。
四、本年鉴文稿、图片均按《江苏文化年鉴》编纂委员会审定的组稿计划和撰稿要求,由省文化厅各处室、直属单件、江苏省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指定专人负责组稿、撰写和提供,并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发。所用统计数据,由于统计的来源、口径、方式、时间不同而有差异,使用时以本卷“统计资料”中提供的数据为准。
五、本卷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得到全省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及广大编纂人员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在此谨表谢意。本年鉴在版式设计、编排和条目撰写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改进、提高,粗疏、错漏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