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涟水年鉴》由中共涟水县委主管,涟水县人民政府主办,涟水县地方志办公室具体负责编辑。办刊宗旨是为国内外各界人士及时提供全面、准确的涟水县情资料,为全县各级领导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为广大读者提供相关全面的服务,也为地方史志保存真实的历史资料。二、《涟水年鉴》(2015卷)为第十七卷,主要记载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县各行各业的新情况、新成就、大事、要事、新事、特事。大事记、部分活动性图片分别延伸至2015年6月、8月。三、本年鉴结构为篇目(有背景方框)、栏目(有色块方框)、分目(三号书宋)、条目(方括号)四个层次,篇目按大类设置,共9个;栏目按门类或行业设置,共62个;分目按小类或部门设置,共168个;条目为基本记述单位,共741个。根据编辑需要,少数分目下未设子目。四、本年鉴图文并茂,刊插彩色图片129页648幅;随文刊插彩色照片170幅。另有表格79个。收有“机构名录”“相关链接”等内容,未单设栏目,随所属分目而置。五、本年鉴人物刊载量大,有人物简介78篇,人物传略5篇,名录6种。简介中,县领导收录时间截至2015年8月31日。六、本年鉴中所涉及的数据,凡县统计局有统计的,以其公布的为准;统计局未作统计的,以各专业部门提供为准。量和单位的使用,执行国家标准。为保持文件原貌,“综合”中有关工作报告以及文件所涉及的数据、量和单位均不作改动。七、本年鉴稿件由本县各部门、各乡镇(园区、办事处)撰写(亦有少数为编者自撰),单位负责人审稿,在条目后署撰稿人姓名(一个分目内同一作者的连续几个条目,署名在最后一个条目)。所有稿件经过县地方志办公室编辑加工,并经过县领导、县地方志编委会审定。八、本年鉴使用阿拉伯数字,凡不具有统计意义且超过四位数的,一律以万为单位,有小数的一般保留两位小数,百分数一般保留一位小数。党政社团组织机构名称用作标题时用全称,其余一般用简称。九、本年鉴检索系统有:卷首设详细目录与英文要目,卷末置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的主题分析索引,书眉有篇目、栏目标题,在目录前设有总目。十、《涟水年鉴》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园区、办事处)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借此一并致谢。由于编者水平有限,疏漏欠妥之处在所难免,借此谨表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