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辉县市年鉴》是辉县市人民政府公报性质的大型资料性工具书,由辉县市人民政府主管,辉县市史志办公室主办,每年出版一卷。旨在全面、系统、准确地反映辉县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年度基本情况,存史资政,为读者了解和研究辉县提供基本资料。本卷为总第22卷。二、本年鉴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以传承精神文明、弘扬社会正气为目的,为各级领导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为广大读者提供服务。三、本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主体内容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结构层次,以条日为表现内容的基本形式。分目一般以各相关单位设置,并配年底在任单位负责人照片。全书条目的标题统一用黑体加[]表示。四、本卷记载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特载为2015年主要领导讲话。五、本卷着重反映2014年辉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全书设特载、市情概览、大事记、人物、中国共产党辉县市委员会、辉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辉县市人民政府、政协辉县市委员会、纪检监察、党务、政务、群众团体与工商联、武装与防空、政法、工业、农村与农业、商贸服务、风景旅游、金融保险、城乡建设与管理、环保与资源管理、交通与电力、信息化建设、财税审计、综合管理、科学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乡镇概况、附录等30个类目。六、本年鉴统计数据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主要统计数据均依《辉县市统计年鉴》为准,统计数据不详的使用撰稿单位提供数据。某些对应指标数据在上年卷刊出后作了调整的,一般不予注明。七、本年鉴资料由各相关单位通讯员提供,单位领导初审后编辑入鉴。公共图片资料由市新闻信息中心提供,随文图片由相关单位提供。八、本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有关单位及史志通讯员的通力合作,谨此致谢。本卷年鉴疏漏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