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台年鉴》是由中共东台市委领导、东台市人民政府主办、东台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纂的地方综合性年鉴,创刊于2004年。《东台年鉴(2015)》为第12卷,全面、系统、真实地记录2014年度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及大事、要事、新事、特事,立足地方特色、时代特色和年度特色,汇集了较为全面的信息资料。二、《东台年鉴(2015)》按照分类编辑法,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部分分目增设副分目,标题左右侧加“·”表示。条目为记述实体,相同内容条目采用参见法。2015卷年鉴共设类目36个、分目237个、副分目55个、条目1383个,收录照片139幅、图表97个,编有索引1481条。三、《东台年鉴(2015)》公益彩版分设重要会议、产业发展、城乡统筹、生态建设、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等专题,集中展示2014年全市围绕“全省争先、苏中领先、苏北率先”发展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领,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统筹推进稳增长、抓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实现持续稳步健康发展。四、《东台年鉴(2015)》内文基本框架在承上年年鉴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新增“现代服务业”类目、“机构编制”“高效设施农业”“文化产业”等分目,调整“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旅游”等类目,突出反映2014年度东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点。部分类目有关分目进行相应调整或增减,标题作了更改,经济部类各类目相对集中,并按“经济门类、公共设施、经济管理”顺序排列,力求纲目整体更加科学合理,更为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年度特色。五、《东台年鉴(2015)》采用文稿,由全市各镇(区、场)、各部门、各单位提供,并经单位领导审核;入鉴图照由东台日报社及相关部门单位提供;所用数据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但由于统计口径不同而略有差异,敬请读者引用时加以注意。撰稿人姓名加括号列于文后,各镇、部门审稿人名单列于卷末。六、根据行文实际需要,年鉴文稿中单位名称采用全称和简称并用。文中“党的”一词,特指“中国共产党的”;“年内”“年初”“年末”分别指2014年年内、年初和年末,上年指2013年。七、《东台年鉴(2015)》卷首设详细的中文目录;卷末置索引,采用主题分析法,按汉语拼音顺序编制。文中信息均可由目录、索引、书眉获得。编有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随书附电子光盘,相关信息可登录东台党史方志网站获得。八、年鉴资料征集和编纂出版工作,得到全市各镇(区、场)、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鼎力相助,在此深表谢意!由于编辑水平有限,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