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关年鉴》系中共大关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县人民政府主管并由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办,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纂,县史志办承办,自1999年起,每年编纂出版一卷。本卷为第十七卷,由德宏民族出版社出版发行。二、《大关年鉴》是具有政府公报性质的地方综合陛、资料陛工具书。旨在逐年记载大关县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中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的基本情况、发展状况及发生的大事、要事、新事,如实反映各条战线、各项事业、各个部门的工作业绩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宣传大关、研究大关和发展大关服务。三、本年鉴时限:上限2014年1月1日,下限2014年12月31日。四、本卷年鉴采用纲目体分类编纂法,由图片、栏目、类目、分目、条目组成。全书设特载、专文、概况、年内要事、政治、法制、军事、经济、教科文卫、社会、乡镇概览、人物12个栏目和附录,下设97个类目151个分目,收录1542个条目。卷首有反映县、乡(镇)年内重要时事与经济文化社会活动公益彩页25码,照片81幅;内有15个单位宣传彩页40码,图片198幅,以及正文插图131幅,力求图文并茂。五、《大关年鉴》(2015)框架结构基本按2014年卷设置,以保持年鉴的相对稳定性。六、《大关年鉴》内容按年鉴编辑部的组稿计划和撰稿要求,由各部门和乡镇指定专人负责撰写提供初稿,年鉴编纂人员筛选、整理后编辑出送审稿,经修改、补充、总纂、编审而成定稿,并反馈各部门、乡镇及县保密局审核,报送年鉴编纂委员会领导审定后付印出版。七、本卷年鉴所用数据原则上以统计局法定数据为准,但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以县委、县政府公布使用数据为准,人口数据以公安局提供的数据为准,人口自然增长率以计生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其他数据统计部门没有的以各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八、本卷年鉴所记职官原则上为副科级以上常设机构实职领导,以及县武警中队正副职领导,任职起止时间(到月)以任免文件或履行法定程序时间为准。年内退休、死亡、调离县境者,以其退休、死亡、调离时间为任职自然终止时间。所记内容经县委组织部审核、修改、认定后采用。公益彩页、插页图片未署名作者的,增为新闻中心提供;宣传彩页图文原始资料由各单位提供。九、本卷年鉴行文用规范语体文、国家公布的标准简化汉字和标点符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和国家规定的统一计量单位。十、《大关年鉴》配备双重检索系统,书前刊有中文目录,书后备有主题分析索引,为读者查找相关内容提供方便。十一、本卷年鉴的编纂出版,得到了上级部门和县内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致以衷心的感谢。由于水平有限,本卷年鉴错漏不当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批评斧正,并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以帮助编委会把下卷年鉴编得更好、更准,为构建和谐大关提供现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