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楚雄州年鉴》是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主办、州地方志办公室编纂的地方综合年鉴。全面记录楚雄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突出时代特色和地方民族特色,坚持常编常新,旨在为领导决策、部门开展工作和社会各界了解楚雄、研究楚雄、建设楚雄提供系统的州情资料。二、《楚雄州年鉴》创刊于1989年,每年赓续出版。2015年卷反映楚雄州2014年各项事业发展状况、重大事件和新的成就及经验。为增强时效性,部分图片、文稿收录了2015年的重要内容。三、《楚雄州年鉴》(2015)以条目体为主,按类目、分目、条目三级编排,设特载、大事·要闻、综述、政治、军事、法制、经济管理、农业、工业、商贸、交通运输、旅游、信息通信、城建·环保、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科学技术、社会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族、社会、县(市)概况、人物、附录、统计资料28个类目。类目下设分目223个,约有条目1500个。四、《楚雄州年鉴》(2015)框架设置在上年版的基础上略有调整,把“信息业”改为“信息通信”,根据实际内容,在“文化”部类将“群众文化”改为“公共文化”,并增设“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产业”为二级目;在“民族”部类恢复“民族体育”为二级目,提高设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开设“深化改革·富民强州”主题宣传专版,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10个抓”工作重点,展示2014年以来彝州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历史发展轨迹,用图片真实记录彝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历程。五、《楚雄州年鉴》(2015)卷首设目录和英文要目,卷末配有索引,具有完备的图书检索系统。六、《楚雄州年鉴》(2015)采用文稿,均由州属各部门和各县(市)指定专人撰稿,并经部门领导审定。“县(市)概况”、“统计资料”的数据由州、县(市)统计局提供并负责审核,涉密内容由州国家保密局负责审定。编辑结束,经楚雄州年鉴编辑委员会审定后交付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