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璧山年鉴》于1998年创刊,由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主管、区政府办公室主办、《璧山年鉴》编辑部承办,是逐年编纂的年度资料性文献,也是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的信息资料库,具有权威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旨在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宣传璧山服务,为民众提供信息,为修志积累史料。二、《璧山年鉴》(2015)(总第18卷)(以下简称“本年鉴”),本着存真求实,力求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成绩,体现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年度特点。三、本年鉴记述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本年鉴设“璧山速览”“撤县设区”“要闻 大事”“三区一美”彩图专版;卷中框架采用部目、分目、条目的编辑体例,有大事记、特载、璧山综述、重点领域建设、政治与法制等部目;卷末有文献、附录、索引。全书60万字。条目标题用黑体字加【】表示,大事记中同一日期用▲表示。五、本年鉴主要记述形式为条目,体裁有述、记、图、表、录等。六、本年鉴刊载内容由区属各有关部门、镇街及市属相关单位提供,并经供稿单位领导审核。统计数据、资料由区统计局提供,文中数据如有不一致,则以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七、本年鉴刊载的领导视察图片排列先后顺序为中央、部委局领导、重庆市领导(按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顺序排列)、区领导(按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顺序排列)。重大活动图片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八、本年鉴为免累赘,凡直书月、日而未写明年份的,即为2014年;数据增加和减少未说明与某一年份比较的,即为本年鉴记载当年(2014年)与上年(2013年)比较。九、本年鉴采用双重检索系统。书前有目录,书后有正文索引,索引采用主题分析法,按主题词首字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十、本年鉴中涉及相关县管领导干部的离任时间为该同志撤县设区后任区管领导职务时间。十一、本年鉴的编辑出版得到全区各级领导、有关部门、镇街及企业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卷中存在的疏漏、错误之处,恳请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在今后的编纂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