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年鉴》是中国气象局主办的大型资料性期刊,主要记载上一年度全国气象部门及有关单位的业务、科研、教育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及进展,以及全国天气气候综述与影响评价和气象服务的社会经济效益,每年一期,具有综合、翔实资料性工具书的特征。《中国气象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以篇目(栏目)、分目、条目组成框架结构的主体部分。在少数分目中,增加子分目的层次。全书条目标题用黑体加【】表示,其中“气象工作综合情况”、“中国气象局直属单位气象工作情况”由于包含多方面资料的条目,则在段首加插楷体标题提示,方便读者查阅。框架设计保持相对稳定性。《中国气象年鉴》的栏目设:特载,大事记,气象工作综合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工作情况,中国气象局直属单位气象工作情况,其他部门气象工作情况,全国天气气候综述与影响评价,气象服务效益事例选编,气象科技进展述评,人物,重要会议,统计资料及附录。《中国气象年鉴》每年开设“气象台站风貌”和“企业风采”彩色专版栏目,真实地记录各地气象台站“三个文明”建设和相关企业为气象服务的成果,直观地展示气象人的精神风貌。本年鉴的稿件由各单位的工作人员及专家、教授撰写,单位领导审定。资料和数据都经过主管部门审核。特载内容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公文,如命令、通知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等;第二部分为中国气象局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在全国气象局长会议、研讨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上的报告或讲话;第三部分为气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气象部门重要的规范性文件、气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行政区划顺序排列。其他部门按科研、院校及有关单位的顺序排列。“气象科技进展述评”为不定期栏目,由有关学科的专家撰写,仅就气象领域某一学科的发展及水平加以评述。“统计资料”由中国气象局计划财务司及国家气象信息中心提供。由于统计口径不同,其他栏目内的统计数字若有与此不一致的,均以计划财务司及国家气象信息中心提供的为准。本年鉴收集的事件和资料,时间均以1月1日至12月31日为限。跨年度的事件一般不收入。本年鉴各部分的资料、数据,除注明外,不包括台湾省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本年鉴的内容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实行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