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丽水统计年鉴2015》是一部全面反映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资料性年刊。本书收录了全市2014年经济和社会各方面大量的统计数据、各县(市、区)主要指标数据,以及建国和改革开放以来及主要年份统计数据。
二、本年鉴内容分12篇:即:1.综合;2.农业;3.工业;4.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5.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6.国内贸易和对外经 济:7.财政和金融:8.物价和人民生活:9.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环境保护:10.乡镇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11.全省各市国民经济主要指 标:12.根据2013年经济普查修仃的全市及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和相关指标的历史数据。
三、本年鉴大部分来自年度统计报表,城镇居民收支情况表、农村居民收支情况表根据9县(市、区)城镇住户抽样调查资料和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整理汇编。
四、本年鉴统计资料的统计标准,按当时国家统计制度执行,有关指标的涵义、口径、范围、计算方法等,在不同时期均有不同,使用时请注意。其中工 业“规模以上”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单位)投资、全部房地 产开发投资:贸易业统计中“限额以上’,统计范围为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住宿、 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五、本年鉴统计资料的价值量指标,如地区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等,除特别注明的外,均按当年现行价格计算,发展(增长)指数按可比价格计算。
六、按照“在地统计”原则,从2010年起,年鉴中的“莲都区”均为市区。
七、本年鉴对过去发表的统计资料重新予以核实,凡与本年鉴数据有出入的,以本年鉴为准。本年鉴符号的表示方法:“#”表示其中数;“-”表示此数为零或数据不详或为免报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