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以200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首次人口普查,受到国内外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满足各界需要,我们编辑出版了《北京市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为便于读者使用本资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人口普查采用按常住人口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常住地进行登记,一个人只能在一个地方进行登记。应当在本乡、镇、街道登记的人口是:1.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并已在本乡、镇、街道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人;2.已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以外的人;3.在本乡、镇、街道居住不满半年,但已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4.普查时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常住户口待定的人;5.原住本乡、镇、街道,普查时在国外工作或者学习,暂无常住户口的人。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首次采用了长短表。短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长表包括所有短表内容和有关迁移、受教育程度、经济活动、婚姻生育以及家庭住房等情况的项目。根据普查办法和抽样细则,长表由随机抽取的10%的户填报,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三、所编辑资料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全部人口数据,分为八卷,一百零五张表;第二部分是长表数据,分为八卷,一百一十七张表;第三部分是暂住人口数据,共一卷二张表。四、本资料数据未作任何调整,为计算机汇总的原始数据,不包括根据事后质量抽查推算的漏报人数,故与普查公报发表的快速汇总数据有差异。五、根据本汇总资料计算的长表抽样比为9.7%,其计算方法是:长表汇总人口数/全部资料的总人口数,可以此推算总体。六、本次人口普查采用了新的城乡划分标准(详见附件四),与以往有所不同。七、本资料中的外来人口数据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计算得出,指普查对象中没有北京市户口的人。八、本资料中的“地区别”均分列十八个区、县的数字。跨省市的行政单位,如隶属我市、地处天津市境内的市劳改局清河农场人口以及河北省境内的首钢迁安矿区内的人口都属于北京市人口,按规定已分别在我市的宣武区和石景山区进行普查登记。大兴区、平谷区、怀柔区在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为大兴县、平谷县、怀柔县,因此本资料中大兴区、平谷区、怀柔区仍为大兴县、平谷县、怀柔县。九、普查资料每一项目的填报、编码、光电录入都是严格执行了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的有关细则和规定,各项误差率均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普查登记、数据处理工作的质量是好的。本资料中交叉分组的资料存在个别不合理现象,是大规模普查难免的,都在国家规定允许的误差范围之内,并不影响整个资料的使用。十、本资料中,由于计算机运算中采用四舍五入的处理,部分汇总表中分栏数据之和与合计存在很小差别,但并不影响数据的使用。本资料中“…”表示数值过小,在表中无法表示;“~”表示数值无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