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年鉴》由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2013年2月撤销溧水县,设立南京市溧水区)主办,溧水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溧水区档案局(馆)、中共溧水区委党史工作办公室联合编纂,各镇(区)、部委办局、集团公司、驻溧水单位供稿。水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基本情况和大事要事。少数条目在记述时简要追溯2012年之前的情况,以方便查阅和保持事物的完整性。《溧水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主体内容分为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部分分目下设副分目。条目为记述基本层次。为避免交叉重复,大部分类目下不设“综述”,仅在分目或副分目下设“概况”作为第一条目,综合记述各行业、各类事物的总体情况。《溧水年鉴》中的“统计资料”由县统计局提供,未列入“统计资料”的数据由各单位提供,“特载”和“文件选编”中的数据、计量单位未作改动。凡因统计口径等原因,一些供稿单位提供的数据与统计部门的数据不一致时,一般应以县统计局数据为准。条目中“各镇(区)”指溧水县所辖永阳镇、白马镇、东屏镇、洪蓝镇、石湫镇、和凤镇、晶桥镇和溧水经济开发区;“中国共产党溧水县委员会”简称“中共溧水县委或县委”,“溧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县人大常委会”,“溧水县人民政府”简称“县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溧水县委员会”简称“政协溧水县委员会或县政协”,“溧水经济开发区”简称“开发区”。凡未用全称的“省”“市”“县”分别指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凡未冠属地的镇,均指境内镇。2013年版《溧水年鉴》为保持各类目或分目内容的相对完整性,个别条目会有重复,对于内容完全相同的条目,以参见方式处理。《溧水年鉴》“县情概览”类目设有“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分目,记述2012年溧水县境内科级以上组织机构和正副职领导干部调整、变化情况。“大事记”类目,按月、日为序。“人物”类目,按姓氏笔画为序。《溧水年鉴》的编纂出版,得到全县各部门、各镇(区)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也得到省、市地方志办公室领导和专家的指导、帮助,在此一并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