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以200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广西第五次人口普查,在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及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自治区近30万普查工作人员的努力奋斗,历经艰辛,获得了大量丰富翔实的资料。为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现编辑出版《广西壮族自治区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为使读者能够更好地使用本资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采用了长表和短表两种普查表,普查表短表设置反映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普查表长表包括短表所有内容和有关迁移、教育、经济活动、婚姻家庭、生育和住房等情况的项目。根据普查办法和普查表长表抽样工作细则,长表由随机抽取的户填报,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本资料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全部人口数据,包括普查表短表、长表共同的内容,主要反映人口基本情况;第二部分是普查长表数据,详细地反映人口各种结构情况和住房状况;第三部分是附录,主要是普查有关规定和技术文件等。第一部分全部人口数据已包括间接登记的人口,即已根据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取得的人口漏报率进行数据调整。由于各项指标的调整系数不完全一致的原因,调整后的有些数据各分项之和与合计存在微小差异,但不影响数据质量和使用。第二部分长表数据资料是按照实际登记直接汇总的数据。由于人口普查是一项多工序的大型调查,在普查登记、编码、数据录入等各环节都可能产生误差,尽管各环节的误差都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之内,但这些误差都将集中反映到汇总结果中,有可能造成个别反常数字的出现。为了保持长表数据的本来面目,本资料未作任何改动,请读者在使用这些数据时加以注意。本资料长表数据抽样比=长表总人口/全部数据总人口=9.26%。由于长表以户为抽样单位,因此长表人口各种结构数据的抽样比不可能一致,请读者在使用长表资料推算总体时,必须对以上因素予以充分注意。本资料附录有利用长表数据推算总体的方法,供读者参考使用。本资料各表数据的计量单位见表右上角,表中空白处表示没有数据或数值太小。为方便读者准确理解和使用本资料,附录中编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00年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表填写说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表长表抽样工作细则》、《长表数据推算总体的方法》、《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等,供读者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