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统计年鉴》(1996)(以下简称《年鉴》)已同读者见面了。本《年鉴》以翔实的资料记录了我省经济发展的进程,展示了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崭新面貌,反映了全省各族人民共同努力所取得的成就,是一本研究青海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资料性工具书。她得到了省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热情支持和鼓励,深受广大经济工作者和各界人士的欢迎。我们期望《青海统计年鉴》(1996)对认识青海、研究青海、建设青海、发展青海,激励全省各族人民开拓进取,加快青海改革开放,胜利实现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发挥有益的作用。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国家统计局制订了新的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并逐步向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过渡,因此对以往有些统计指标做了重大改革,有的不再使用,改用新的指标代替;有的在统计口径范围上作了调整;有的在计算方法和技术上进行了修订。为此本《年鉴》对这类统计指标也作了相应调整,请读者使用时注意它们的变化,审视它们之间的可比性。年鉴中当年数据统一采用了新的统计分类标准,对以往的历史资料也一律按统一的起始年度进行了调整,对建国以来按“一条龙”设置的资料,本《年鉴》统一列出主要年份的数据,适当保持资料的连续性。《青海统计年鉴》(1996)充分体现新的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和新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全书内容分为统计公报、特载、全省统计资料、地区(厂矿资料)、横向对比资料、附列资料。其中全省统计资料在上年基础上,按照产业划分、行业分类为标识,共设18个部分,即综合、人口、劳动力和工资、固定资产投资、能源原材料消费与库存、地方财政、物价、人民生活、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对外经济贸易和旅游业、金融保险业、科学技术和环境保护、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体育及其他事业。本《年鉴》中文字资料引用的统计数字与统计资料中的相关数据,《年鉴》内各专业统计资料之间相关指标的统计数字,《年鉴》和部门统计资料本之间相关数字,我们在编篡中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力求正确一致;对以往年度中个别失误数据或计算口径有变化的指标,在相关表下加注说明,请读者注意。各专业统计资料和年鉴不一致的数字,请以《年鉴》为准。统计表中使用符号:“…”表示数据不足本表最小单位;“空格”表示无该项指标数据或该项指标数据不详;“#”表示总指标的其中项数据。本《年鉴》是全省各条战线上广大统计干部辛勤劳动的成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在编辑出版、印刷、发行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统计出版社等许多单位及有关同志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谢!由于我们水平有限,时间仓促,本《年鉴》中疏误之处在所难免,恳请各界人士随时指正,以便今后进一步提高编篡质量。